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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修订过渡期购房 仍按原购房补贴政策执行

6月18日前须递交申领补贴资料

拉萨融媒讯(记者齐永昌)6月14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为进一步鼓励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政策延续性,全面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4月1日至5月31日原购房补贴政策修订过渡期间我市仍将按原购房补贴政策执行,即给予房屋成交价2%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市原购房补贴政策终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8条政策>的通知》,我市新购房补贴政策起始日期为2024年6月1日。

为确保政策红利的普惠性及资金兑现的及时性,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在拉萨市购买市场价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尚未领取购房补贴的购房者,务必于2024年6月18日前递交申领资料,届时该局将对原购房补贴资金进行结算,过期将不予受理。

若购房者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891-6375472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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